彈簧式安全閥使用說明書
文章作者:上海立盾閥門制造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9-05-31 11:20:15 瀏覽次數:689
安全閥的選用條件
1、公稱通徑的選擇
安全閥的公稱通徑應根據被保護系統所必需的排放量來確定。即所選用安全閥的額定排量應大于必需排放量。被保護系統所需的排放量是指系統發生異常超壓時為防止過份超壓所必需排出的介質量,它是由系統或設備的工作者條件、容量有及可能引起超壓的原因等因素來決定。
2、材質的確定
安全閥的材質應考慮介質的工作溫度、工作壓力,介質特性及材料的工藝性、經濟性等多種因素。一般情況下用戶可根據本公司提供的安全閥樣本中列興的不同型號安全閥工作溫度、壓力范圍以及使用介質進行選用。對材質有特殊要求時,可在訂貨時與本公司商定解決。
3、特殊結構安全閥的選用
(1)帶散熱器安全閥
這種類型安全閥一般是用于介質溫度較高的場合,以便于降低彈簧腔室的溫度。通常當封閉式安全閥使用溫度超過300℃以及開放式安全閥使用溫度超過350℃時,應選用帶散熱器結構安全閥。
(2)波紋管安全閥(背壓平衡式安全閥)
對承受附加背壓的安全閥,而且其背壓變化量超過整定壓力10%時,應選用這種安全閥。另外對使用于有腐蝕、有毒介質的安全閥,為防止彈簧及導向機構受介質腐蝕,也應選用波紋管安全閥。
(3)氣控蝶型安全閥
對高溫高壓安全閥,需要人為控制開啟壓力時,可利用氣缸功能操作,應選用氣控蝶型安全閥。